按照《集团公司离任审计管理办法》(宁明升ms88发〔2021〕126号)和《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依据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离任审计通知书》工作要求,11月29日,集团公司派出审计组进驻宁夏征信有限公司开展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进驻当天,审计组召开了审计进点会议,被审计单位全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审计组对本次审计工作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宣读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审计组成员共同遵守并严格监督。宁夏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针对本次审计工作做了表态发言。